庄辛金:谁的薪水比方大老板还高?
1933年2月12日,一个叫汪稼轩的人来到“方正大”,受聘于茶庄,为茶庄同人的孩子们教书。每月工资,大洋九元整。半个月后,即在2月27日,茶庄付予大洋二十元。
这应该是预支工资——这位先生初来乍到,恐怕需要开销的地方挺多。之后几个月,分别付二元至八元不等。汪老师总共在职16个月零10天,支付薪水147元。
“方正大”的用工制度还是很规范的,虽然规定,茶庄的员工都得有信誉的熟人保荐才能被聘用,谁人推荐、谁人担保都要记录在册;但只要成为茶庄的正式员工,薪水按约定的金额给付,一分都不会少。
他们还约定,初一至初十来茶庄报到上班,可领全月工资;初十至廿五日报到,都按半个月计算;过了廿五日再来报到的,这个月就没有薪水可领了。
这一条,明文写在“辛金”一册的扉页:“本号定章各友,三节进出,每逢进店以初十日为度,辛金全月,初十以后进店作半个月计辛。如望日后进店以廿五日为度,亦照半个月计算,过廿五日进店者无包。倘自辞至辞日为度,如辞、复者,端午至月半计算,中秋至月底计算,特此预定规则,勉后异议。此照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