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是我国茶叶生产大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。茶的商品化在当时衣产品中是很具典型的。而且茶学、茶道、茶政、茶文化等开创了历史先河,为后世奠定了基础,在海内外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一、唐代茶叶生产大发展的原因
唐代是我国封建让会的鼎盛时期。唐代对各种思想、各族文化采取了兼容并蓄的方针,儒、释、道都比较发达,他们一致赏识茶性高洁清雅,赞茶为瑞草魁、琼蕊浆,认为品茗有助于修身养性,陶冶情操,增添乐趣,甚至羽化成仙。唐代大兴宗教,广建寺院,僧侣深居山林,自然环境优越,广种茶树,名山出名茶。除满足自身供佛、坐禅、赠施主、待香客外,还投入市场,为寺院积累资金,所以他们为饮茶习俗的传播与普及起了积极作用。安禄山反唐,北方遭到严重破坏,全国经济重心南移。气候温和,雨量充沛,土壤肥沃的南方各地得到开发。在垦荒造田的同时,茶树种植面积逐步扩大,成为山区主要的经济作物。由于安史之乱,人们背井离乡,田园荒芜,生产下降。肃宗乾元元年(758年),因限制沽酒,对酒课以重税,一斗酒价约三百文,可买六斤茶,诗人社甫有诗云:“街头酒价常苦贵”,于是嗜酒者转向饮茶,文人墨客大兴以茶代酒之风,把初唐盛行的酒宴,革新为俭朴典雅的茶宴、茶会,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风气,在各阶层中广为流传,茶的社会销售量日益增大,刺激了生产的发展。
宫廷倡导,王公朝士无不饮者。他们酒池肉林,淫声欢饮。茶自然成为理想的饮料。宫廷常设茶宴:“又赐饮于曲水,蹈午跼地,欢呼动天。况妓乐选于内坊,茶果出于中库,荣降天上,宠惊人间。”并以茶赐近巨,中央机关饮茶已很盛行,“御史台三院…兵察常主院中茶,茶必市蜀之佳者。”王建也有“天子下廉亲考试,官人手里过茶汤”的诗句。贞观十五年(641年)文成公主出嫁西藏,陪嫁礼品中就有湖南贡茶。1987年在西安法门寺出土的唐代宫廷金银系列茶具,就是僖宗为供奉释迎牟尼佛骨而秘藏于塔下的稀世珍宝。凡此种种史实,可见茶在宫廷的显赫地位了。同时地方官吏也教民种茶,据《新唐书·韦丹传》载:宪宗时韦丹任容州(今广西北流县)刺史“教民耕织,止惰游,兴学校,屯田二十四所,教种茶麦,仁化大行。”政府从政策上鼓励种茶。
陆羽《茶经》问世,对种茶、采茶、造茶、煮茶、饮茶、品茶、茶效、茶德等提出了一整套科学理论和方法,奠定了我国茶学的基础,使“天下益知饮茶矣。”同时我国第三个温暖期出现在隋唐时代(600一800年),8世纪初,梅树植于长安,751年,长安种的柑橘结果。有利的气候因素,也促进了茶叶的大发展。
二、唐代茶叶产区产量和种类
茶叶产区:陆羽《茶经》第八章,专门论述了唐代茶叶产区,他根据自然地理,把产区划分为:山南、淮南、浙西、剑南、浙东、黔中、江南、岭南八个道,即八大产区43个州。遍及现在的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广东、广西、湖南、湖北、陕西、河南、贵州、四川等13个省。云南是我国茶树原产地之一,《茶经》未列入。《茶经》所列产茶州只有43个,未能全面反映事实。笔者根据唐代诗歌、传记等史料,补列杨州、昇州(今属江苏),温州(今属浙江),庐州、池州(今属安徽),饶州、信州(今属江西),封州(今属广东),永州、朗州、岳州、溪州、辰州、沄州(均属今湖南),归州、施州(今属湖北),泽州(今属陕西),燮州、渝州、涪州、资州、嘉州、利州、茂州(今属四川、重庆)等24个产茶州,虽然诗歌,史料中所列的“州”与上述八大产区州的所辖地域范围不同,但足以说明唐代产茶区域之广阔了。
茶叶产量:唐代茶叶产量史无记载。但根据税额、传记、野史等资料推测约为80万担,还有贡茶、私茶、礼品茶未包括在内,其产量可能要大于这个数字。茶叶种类:根据《茶经·六之饮》载有:粗茶、散茶、未茶、饼茶四种。唐代以生产饼茶为主,粗茶、散茶、未茶极少。粗茶可能是采摘粗老经简易制作的一种茶。散茶可能是指炒青茶。刘禹锡贬谪助州(今湖南常德)时所作《西山兰若试茶歌》有“须斯炒成满室香”之句,佐证中唐时期即出现了炒青绿茶。末茶是什么茶?较难理解,因为饼茶也要捣碎碾未才能煮饮。利用水力把饼茶磨碎成为一个品种是宋代的事。陆羽还把饼茶分成八个等级。
关于采茶的季节,据《茶经·三之选》云:“凡采茶,在二月、三月、四月之间”。唐代提倡采摘细嫩的“明前茶”。四月采的茶可能是指气温偏低、季节较晚深山峻岭的野茶。看来只采春茶,不采夏秋茶。但是根据诗词和传记却有采秋茶的。唐代气温偏高,采摘细嫩,有利于茶树保养,少数地方采点秋茶完全是可以的。
唐代的名茶不少,根据唐·李肇《国史补》记载有:“剑南有蒙顶石花,或小方,或散芽,号为第一,湖州有顾渚这紫笋,东川有神泉小团、昌明兽目…”。名茶中以四川蒙顶茶为第一,号称“仙茶”。浙江紫笋茶,江苏宜(义)兴的阳羡茶同列第二。这些都属于国家级的名茶,还有很多地方级别的名茶,不胜枚举。茶中珍品,盛极一时。
三、唐代茶园所有制和制茶作坊
唐代茶园所有制有三种:即官茶园、集体所有制茶园或称寺庙茶园,即以寺庙道观为单位由僧尼集体经营的茶园,一般都具一定规模,且制作精良、品质优异,多为名茶,在市场上享有声誉,对寺院经济的膨胀有密切关系。第三种是农村个体经营的茶园,包括士大夫,自耕衣,雇衣经营的茶园。士大夫经营的茶园规模校大,雇工采制,如《太平广记》载:“九陇人(今四川彭县)张守珪,家甚富,有条园在仙居山,每岁采茶人百余辈,男女佣工杂处园中……”这显然是一个颇具规模的茶园。白耕农经营的茶园占绝对支配地位,是商品茶的主要来源,是他们谋生的主要手段。诗人李商隐说,“沪州(今属四川)所管五县百姓……作业多仰于茗茶,务本不同于秀麦”(《全唐文》卷772年)。雇农则没有自己的茶园,租入耕种,以谋生计。陆龟蒙曾隐居顾渚治山,且“置园顾渚洁山下,岁取茶租,自判品第。”《新唐书,隐逸·陆龟蒙传》说明陆氏把茶园祖给农民。雇农租入的茶园以实物(饼茶)向茶园主交纳地祖,剩余的投入市场,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商品,也是一种商业化生产。所以在唐代除了官茶园外,集体和个体两种所有制茶园,却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品化生产,从而促进了茶业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。
唐代制茶作坊,一股都设在茶山中,目的是便于取薪,选水和制造。皮日休《茶舍》诗云:“阳崖枕自屋,几口嬉嬉活。棚上汲红泉,焙前蒸紫蕨。乃翁研茗后,中妇柏茶歇。相向掩柴扉,清香满山月。”反映了作坊是靠着山崖,全家老少都在欢乐地参加劳动,年青人在蒸茶,老翁在捣茶,妇女在拍茶(装模),月亮出来了,他们还在制作饼茶。描述了晚唐封建社会小农经济家庭制茶手工作坊的特征,他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。植茶多的自耕农,还雇用有技能的帮工,工资多以饼茶支付。这些制茶作坊,都不是以使用价值出现的。制茶作坊的产品普遍商品化,是茶叶商品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。
四、中国历史上第一座规模宏大的官茶圆顾渚贡茶院
随着李唐帝国建国时间的推移,封建统治者的消费欲和奢侈欲不断增长,官工业制度有所发展。皇室宫廷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需要,也为了实施抑商政策,我国古代的贡茶制度,至唐代更臻完善,而且沿袭一千多年之久。
唐代的贡茶制度有商种:一种是官焙制度,即由官府直接专门设立御用焙茶作坊,如顾渚贡茶院。除朝廷指派京官管理外,当地的州官也有监督之责,属双重领导性质。一种是选择茶叶品质优异的地方,每年定额上贡。
代宗大历年间,朝廷择定水陆交通便捷,茶叶品质上乘且产量集中,地处江苏宜兴与浙江湖州接壤的顾渚茶区,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座官焙茶园。宜兴原产阳羡茶,陆羽推荐为贡品,湖州产紫笋茶,同列贡品。建宫焙后两地所产的茶统称为紫笋茶。
贡茶院规模宏大,人员众多,职责分明,管理严密。有制茶房屋三十余间,还建有仓库。采、制茶多达三万余人。唐代官工业劳动者来源有三:一是奴隶,即选择官奴隶中有技能者分配到官工业从事劳动,所占比例很小。二是征调民间有技能者从事无侩徭役劳动。三是和雇劳动,即政府控制一批专业户,按社会上一般工资水平雇用,名誉上是两相情愿的工资劳动者,析以称为“和雇匠”。贡茶院召雇的劳动力即属于这一类。朝廷对和雇匠较重视,为了防上官吏开苛扣他们的工资,曾三令五申严加防范。
顾渚在代宗大历五年(770年)开始造贡茶院,并于贞元十六年(801年)建成。当时贡茶,“岁有定额,鬻有禁令”,而且贡额不断增加,由几千斤增到一万八千四百斤,并规定第一批新茶要赶上皇宫“清明宴”,其余限四月底全部送到京都长安。春茶采制季节,湖、常两州刺史,要亲临督选。并在顾渚山啄木岑建“境会亭”,共商修贡事宜和鉴评贡茶品质,官员云集,张灯结彩,载歌载舞,盛况空前。如制作不精,运送不及时,是要治罪的。文宗开成三年(838年),湖州刺史裴元,便因“贡不如法”,贡茶制作不精而罢官。
五、唐代农产品中只有茶是典型的商品化生产
在唐代农村自然经济结构中,农业生产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性生产,是一种使用价值的生产,只有茶因为饮用习俗的普及,国内销售量不断增长,市场活跃,而且远销边疆和海外,所以是商品化生产的典型。因而种植逐步形成区域化和专业化生产。安徽祁门县:“邑之编民五干四百余户,其疆境亦不为小,山多而田少,水清而地沃。山且植茗,高下无遗土,千里之内,业于茶者十七、八矣。由是给衣食供赋役,悉恃此祁之茗”。四川蒙顶茶区,“竟栽茅以规厚利,不数十年间,遂斯安草市,岁出千万斤”。江西、浙江、湖北等省也出现类似情况。
茶叶种植区域化、专业化、商品化,促进了茶叶商品经济的发展。唐代茶商从经营性质可分为官商(即榷茶)和私商。从经营方式可分为行商和坐商。
行商:即私人茶商从产地采购,按章纳税,从南方运往北方长途贩卖。通过行商沟通生产者与消费者、茶山与市场取得联系。茶叶贸易也形成了各自的路线和市场。
由于经营茶叶可获厚利,使一批“商贾以起家”,资本累积增多,成为富商大贾。经营茶叶的人越来越多,有些人联合起来,勾通官府,“相为表里”,挺而走险,武装抢劫财物,作为贩运私茶的资本。晚唐杜牧任湖州刺史时曾上书朝廷云:“凡千万辈,将贩私茶,亦有已聚徒党……所劫商人,皆得异色财物,尽将南渡入山博茶”。说明某些私商求利心切,竞到了不讲道德不择手段坑害群众的地步。
坐商:唐代的商业性质已由古代型向近代型转化,城市出现了固定的市肆,商业不单是贩运而与生产有机结合,并向生产者投资、茶商在“城市都开店铺”或“煎茶卖之”。井出现了中间商人曰“邸店”,即如现在的茶栈,代客堆放、卖茶叶,抽取佣金。还出现了经营批发的茶行。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出现了官办或私办的原始金融组织曰“飞钱”或曰“便换”,大大方便了茶商流通资金金的汇兑。农村出现了“草市”和“圩市”,犹如当今的集市贸易。杜牧有诗篇描述了浙江长兴茶山草市的情景。
唐代的广州、闽州、扬州和明州(今宁波)是茶叶对外贸易集散地,日本、新罗、印度等国都来华贸易,所有这些新鲜事物的涌现,更加促进了茶叶商品经济的发展。
六、唐代的茶政
茶政是指行政管理的政策和措施,也可以说是茶叶经营的立怯。我国的税茶、榷茶、贡茶、茶马市制度均始自唐代。从茶法也可以窥视唐代茶叶商品经济的发达了。
初唐执行“去奢省费”勤俭建国的方针,政府全年开支不到三百万,中宗登基之后,渐兴奢侈之风。玄宗后期,政府开支每年竟达一、二千万。赐安禄山宅第,令不限财力,务求壮丽,以上银为厨具。安史之乱,军费开支浩繁,而且藩镇割据,截留中央税赋。致使中唐时期出现了财政危机。到肃宗时,兵灾岁歉,财政更加空虚,到德宗年问,已十分枯竭。而中唐茶叶生产发展很快,购销两旺,“山泽以成市,商贾以起家”。在这种形势下,李唐帝国为了增加财政收入,开始制定茶叶经济法规,且历代沿袭下去,成为定制。
税茶:德宗建中元年(780年)户部侍郎赵赞为充盈国库,赡济军费,建议竹、木、茶、漆皆征10%的税。当时是作为权宜之计,所以至兴元元年(784年)下令停征。把税茶法规固定下来是贞元九年(793年)正月的事。盐铁使张滂因赋税不足,国用匮乏,在产茶州及交通要塞,委派盐铁度支巡院设置茶场,由主管官吏分三等定价,每十税一,自此税茶在我国历史上宣告正式建立,年得钱40万贯,一律解送中央,由朝廷直接掌握,成为国家财政重要支往。州县看到中央征收税茶,他巧立名目,投立关卡,敲诈勒索,对正常的茶叶贩卖破坏性很大。
自武宗起开始禁缉私茶,文宗开成五年(840年)规定:“纳钱决杖之法”:茶农私卖10斤至100斤,纳钱100文,决脊杖20下;至300斤,决脊杖50下,钱如上数。三犯之后,“委本州收管,重动徭役”。商人私贩,从10斤至300斤,决脊杖15下,“其茶并随身物没纳,给纠告及捕捉……送本州收管,使别营生。再犯不同多少,准汝处分,三百斤以上即是恣行凶狡”。宣宗大中(847-859年)年间,盐铁转运使裴休立“茶法十二条”,禁止各州层层设卡,并取缔私茶,保障了合法茶商的利益,使“商旅既安,课利自厚”。但禁令残酷,贩卖三次,每次满三百斤,论死。结帮长途贩运者,不论多少,一律处死。茶农私贩100斤以上,杖脊。犯三次处以重役,毁弃茶园者,以盐法论处,大大强化了茶法。因此“天下税茶倍增贞元矣”。突破年收税80万贯,“盐茶之利溥于丁田”。榷茶:这方面的内容见《榷茶制度》一文。
贡茶:贡茶起源于周武王,但那时只是萌芽状态,仅是部落向王室敬献的礼品,尚未形成制度。唐代贡茶制度有两种,种是官焙制,已如前述,一种是定额上贡制,计有包括紫笋茶在内的十六个州(郡).这是国家级贡茶,地方官吏也自行制定贡额,中饱私囊,所以其数量当不在少。
贡茶是赤裸裸的掠夺,加重了茶农的负担。其特征是产品直接供朝廷使用,不是商品化生产。它绕过商业流通渠道,缩小了商业经营的范围,是抑商政策的重要支柱,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。但贡茶制作精良,产品质量优异,这就推动了技术进步。同时对增进地区联谊,发展驿道交通,客观上也起了推动的作用。
马市茶:也起源于唐代。安禄山反唐时,回纥曾两次派兵助唐平乱,为酬谢回纥军援,至德二年(757年)唐送回纥绢二万匹,回纥则赠唐骏马二万匹,换回茶和丝,自销之外,运往中亚地区销售,对回纥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。从此,我国封建社会确立了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茶马互市政策,宋、明时期也有所发展,成为封建国家一项边陲要政。在唐代,农产品商业化进程并不显著,事实上直接连销国内外市场主要只有丝绸、陶器和茶,所以茶的商业化进程十分典型,商品经济繁荣昌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