瞧瞧这条例定的,多人性化!
从这册子里还可以看到,业主方冠三,每月辛金大洋十六元五角。方冠三是庄老板,他自己也每月领薪水。
长子方舜琴,每月薪水十四元;次子方禹安,每月十三元;吴孝思(很重要的伙计),由罗立生兄荐,每月十四元。
居然有人比老板的工资还高,此人名王莲甫。每月四十元。工资超出方老板一倍还多,什么人物这么牛?据章胜贤多方打听,得知王莲甫其实是常驻广州的,相当于如今某地区的总经销商,专门搞的外销。方老板能给此人开出每月四十元的薪水,恐怕也是因为其岗位特殊、贡献突出。
这本“辛金”册子,给“饭司”(厨师)开的薪水是每月六元;学徒方重财,每月一元。
那年有一个闰月,全年在店内供职的员工还有多一个月的工钱可领,此外,端午、中秋、春节三节另有加班费可拿。从这一点可以看出,方老板还是很厚道的。
1933年,共有42人从方正大茶庄领过薪水,这是登记在册的。像季节性的炒茶工、帮工等,恐怕也有不少,但在册子上没有反映。
福食明细:茶庄伙计们吃得还好吗?
肉、白菜、豆腐、油豆腐、黄芽菜、萝卜、大蒜、雪菜……
这些菜,很家常,也很普通。这是民国十九年(1930年),“方正大”茶庄的日常伙食。在吃上面,茶庄同人还是比较节俭。肉虽然每天都有,但量似乎不大,一天大约小洋四角。
这些,都记在“福食”两册账本上。
10月6日,中秋节,账本上记着:“月圆。肉,小洋四角;火腿,小洋四角……”此外都是素菜——蒿菜、白干、黄花菜、芋艿、粥菜。跟每一个平常日子一样,中秋节这天没有铺张,稍有不同的是,这天店里花小洋二角买了水果;花小洋三角,买了檀香、元宝、月宫、香烛。
1934年2月11日,腊月廿八,还有两天就要过年了。方正大茶庄的伙食得到了大幅改善——这一天除了惯常的白菜、豆腐、韭菜之外,还买了酱鸭、肉松、步鱼和干贝。一道春笋步鱼,已经把茶庄里浓浓的过年气氛彰显了出来。
两天后的除夕,伙食花样有:白菜、茶食、韭菜、鱼(又见到鱼了)、茭菜、切面(可能是面条)、青菜、老姜等。另外,在这一天,采购者还一次性支付21元,把挂的酒账结清,支付22元把酱账一次性结清。年尾了,该结清的账目都要结清了。
事实上,这一年,在茶庄里吃饭的人可不少。根据花名册上登记的,每天吃饭有36人至38人(1930年),而日常伙食买菜的用度,常在14角上下。由此,或可以看出当时的物价还算平稳。
“福食”两册,记载了“方正大”在民国十九年(1930年)、廿二年(1933年)两年间的日常伙食等开销。两本“流水账”,从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细枝末节里,记录了80年前茶庄员工们的一段日常生活。